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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 电子税务局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检索优先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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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 · 电子税务局全域事项检索台

直达检索词:
↓ 检索优先 · 下沉浏览三入口、四条件、三指标及事项清单
01 / 三入口

电子税务局高频找事三入口

覆盖跨区域经营报验、增值税确认式/填表式申报及电子完税证明开具
ETAX-REG-01 综合信息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纳税人跨省(市、州)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机构所在地报告后,在线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

进入报验登记通道 →
ETAX-VAT-02 税费申报及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确认式申报

系统基于税务数字账户开票与勾选数据自动预填销售额及税额,支持一键确认式申报或切换“我要填表”进入传统填表式申报模式。

进入增值税申报通道 →
ETAX-CERT-03 证明开具与查验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与转开

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实时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表格式或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

进入完税证明开具 →
02 / 四条件

办理前置四条件 · 先告诉您能不能办

发起报验登记或税费申报前,请核对四项系统准入条件
条件 01 · 跨区前置

已完成机构所在地跨区报告

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前,须已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生成有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管理编号,且联系人手机号实名一致。

登录身份:法人/财务负责人/跨区联系人
条件 02 · 数据预填

已完成当期发票用途确认

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确认式申报前,一般纳税人须在税务数字账户完成当期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勾选确认;存在未开票收入需先补录。

模式切换:支持一键切换填表式申报
条件 03 · 税款入库

应纳税费已划缴入库

办理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的涉税事项反馈前,须已通过三方协议或银联缴税结清当期应纳税费。

格式支持:PDF / OFD 电子版即时下载
条件 04 · 顺延窗口

处于10月26日顺延征期内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及个人所得税扣缴均在此窗口内受理。

适用范围: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全站
03 / 三指标

附加税费计征比例与申报规模三指标 · 再告诉您办多少

量化展示附加税费法定比例、申报模式配置与本月顺延截止期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法定计征率 随增值税同步申报
7% / 3% / 2%城建 / 教育 / 地方教育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自动带出计征。

新电子税局智能申报模式 自动匹配税源复杂度
2 种模式确认式 / 填表式自由切换

单一税源或常规业务自动推荐确认式申报;多税源或复杂减免业务支持切换填表式申报明细填列。

本月纳税申报顺延截止期 国庆假期顺延通告
10月26日24:00 截止当期申报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请提前完成申报表提交与三方协议扣款确认。

04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办税须知与唯一主行动

  • 1. 跨区域报验登录须知: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如手机号码变更,请先在机构所在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模块修正后再登录。
  • 2. 预填数据差异修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确认式申报页面,若系统预填销售额或进项税额与实际不符,可直接点击对应补录区域修改或切换【我要填表】。
  • 3. 顺延期限提醒: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当前锁定: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统一办税入口 立即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 →
05 / 分栏列表

白面板:左分类 280 / 右列表 1fr · 电子税务局检索目录

按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标准菜单归类展示

全部涉税检索事项(共 05 项)

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同步路径
SX-REG-101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与报告反馈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与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查询带出信息,一键完成经营地报验登记并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

登录办理
SX-VAT-102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确认式申报 / 填表式申报

支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线核对预填销售收入、进项税额及未开具发票补录,自动计征附加税费。

登录办理
SX-PRE-103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跨区域建筑服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支持以企业主体身份或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根据单一税源或多税源自动匹配填表式或列表式预缴申报。

登录办理
SX-PRF-104 【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及转开完税证明

支持按税款所属期或入库日期区间在线开具、转开税收完税证明,并可直接关联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登录办理
SX-INV-105 【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验】

税务数字账户数电票单张/批量查验与个人所得税协同

支持上传PDF、OFD、XML格式数电票文件自动展示并打印查验结果,同时衔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业务。

登录办理
06 / 单据预览

白面板:单据或结果预览 · 报验表与申报回执核对

左侧为跨区域报验及增值税预填核定单,右侧为电子税务局实景原图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结回执单(样本)

已核验入库
办理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 · 电子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版)
跨区域报验登记状态 已生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PDF | 三方协议有效
增值税及附加申报模式 确认式申报已提交 | 附加税费 7%/3%/2% 同步计征
税收完税证明状态 已完成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含电子签章与完税凭证号)
本期征期顺延说明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提示:纳税人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随时检索下载对应PDF格式表单及完税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实景预览 1024 × 457 WEBP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检索优先门户与申报操作实景图

图示: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税操作实景,支持一站式检索直达与结果预览。

07 / 机构说明

白面板:简介 380 / 说明 1fr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说明

左栏固定 380px 机构简介 / 右栏 1fr 高频检索事项操作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 电子税务局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建设,全面整合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及跨区域报验户业务,与各省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实现单点联通与数据预填。

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登录身份体系 企业业务 / 自然人业务 / 报验户
本月顺延截止期 2026年10月26日
全国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高频检索事项操作说明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如何通过搜索栏快速办理?

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在首屏检索栏输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录入纳税人识别号与管理编号即可查询提交。

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确认式申报如何修改预填差异?

当系统自动预填数据与实际经营存在差异时,纳税人可在确认式页面点击“销售收入”“未开具发票”等补录区域直接修正,或点击“我要填表”切换为填表式申报。

三、如何在线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及查验发票?

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即可下载电子完税证明;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可单张或批量查验PDF/OFD/XML数电票。

四、国庆假期顺延期间如何安排申报与缴款?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请纳税人在10月26日24时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完成当期税费申报及税款缴纳。